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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朝阳市建平县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第二批)公告
2023-05-10 15:38:13   地区:辽宁   浏览:0

  面试前,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招考部门向其他进入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根据从事大数据相关工作经验年限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如相关工作经验年限也并列,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察人选。由县营商局对各岗位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合格、体检合格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建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