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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晋中广播电视台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招聘公告
2023-05-09 14:57:1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人社发〔2023〕11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晋中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达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晋中广播电视台计划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5月8日至2005年5月8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晋中广播电视台2023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共2名,其中男1名,女1名。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广播电视台2023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晋中广播电视台七楼人力资源部(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279号)

  3、报名办法: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在《晋中广播电视台2023年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晋中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主持人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习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晋中广播电视台招聘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