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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庆阳华池县第二批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5-09 15:14:32   地区:甘肃   浏览:0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庆发〔2020〕23号),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庆阳市卫生健康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庆组发〔2020〕8号),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教育、医疗卫生、农业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9名,其中华池县第一中学8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8名;华池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3名。具体岗位及学历要求等详见《华池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华池县第一中学(8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含“985”“211”)大学和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一批招生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和本科专业须一致),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8人):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升本的,专科和本科专业须一致)。不包括独立院校、民办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等学校毕业生。

  华池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3人):全日制本科一批院校(专业)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自愿到华池县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毕业院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达到规定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为30周岁(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为35周岁(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为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等原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先提供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出具的院校推荐表、学习成绩单等原件,待学校颁发了毕业证、学位证后及时提交,若届时仍无法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具备《岗位简表》(附件1)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处罚的,或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等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现役军人、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8)庆阳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以及被辞退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签订就业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华池县人民政府网、魅力华池APP等媒体发布引进公告,公布引进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