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新余市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4-28 11:46:14   地区:江西   浏览:0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非初次就业人员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八、其它

  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环节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卫健委0790—6420508

  新余市人民医院0790—6651031

  新余市中医院0790—6205769

  新余市妇幼保健院0790—6207522

  新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790-6442446

  附件1:2023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

  附件3:2023年新余市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