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度中国药学会招聘公告
2023-04-27 11:23:19   地区:北京   浏览:0

  中国药学会为国家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开展药学科学技术的国际、国内交流,编辑出版发行药学学术期刊、书籍,发展同世界各国及地区药学团体、药学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与合作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2023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委培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生)。

  (二)社会在职人员。有关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见《中国药学会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格。

  (三)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或技能条件。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应聘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对于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要求应为在校期间非在职,2023年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包括京内生源和京外生源。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集体户的学生。京外生源办理相关落户事宜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北京市有关规定。

  (八)社会在职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九)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等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各类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处于禁考期的;

  4.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下载《中国药学会应聘报名表》(附件2)和《中国药学会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本人签字,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简历。

  3.报名材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本人户口页及首页(集体户口复印件加盖公章)、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如已拿到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提供双证)、毕业生成绩单、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院校毕业分配办盖章及本人签字的《中国药学会应聘报名表》(含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本人页及户口首页(集体户口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如有可提供)、本人签字的《中国药学会应聘报名表》(含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请将以上每个文件单独扫描为PDF格式,与应聘报名表(word格式)、信息登记表(excel格式)等报名材料整体打包制成zip或rar格式的压缩文件包,通过附件形式发送至hr@cpa.org.cn。邮件主题、压缩包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中国药学会-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人员类型”,如:“中国药学会-01-张三-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通过我单位网站(www.cpa.org.cn)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