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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赣州市赣县区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公告
2023-04-25 11:28:47   地区:江西   浏览:0

  根据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赣市人社发〔2017〕32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高中教师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及社会考核招聘46名高层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赣县中学、赣县三中、赣县七中教师共46名。

  2.招聘名额(按教学学科分类):

  语文不限应届生岗7名、语文限应届岗7名;英语不限应届生岗4名,英语限应届生岗5名;政治不限应届生岗6名、政治限应届生岗6名;历史不限应届生岗5名、历史限应届生岗5名;日语不限应届生岗1名。具体详见《赣州市赣县区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7)

  如某学科应聘人数不足招聘名额的,则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将剩余名额调剂用于其它学科招聘。

  3.赣县中学、赣县三中、赣县七中招聘名额合并“捆绑”考核排名,分学科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岗。三个学校具体岗位学科名额在选岗时确定。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等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此类人员须具备附件7条件要求)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职称资格专业与所报学科一致;

  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2.具有与所报学科一致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含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以认定机构证明为据);2023年毕业生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农村定向师范生等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有关岗位条件的解释

  1.关于专业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3年修订)》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