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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门峡湖滨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5名)
2023-04-18 14:44:54   地区:福建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等15个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和中共三门峡市湖滨区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等4个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2023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七)对于《2023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说明》(附件2)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八)以辅修、第二学位等形式学习过岗位要求的专业课程的,并能够提交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具体由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把握并解释。

  (九)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入党时间、专业资格、基层服务年限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4日。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7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的。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近5年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23年湖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5日在湖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b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共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6日17:00期间登录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入口(http://hbsyzp.zgrccp.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2.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4日9:00—2023年5月7日16:00。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给出审核意见。报考人员可于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是否通过,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如报考资料不全、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等,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资格初审截止时间(5月7日16:00)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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