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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3-04-17 09:44:20   地区:山西   浏览:0

  (三)考察内容:重点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体检、考察合格后因个人原因经书面确认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经书面确认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省卫健委、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人:韩老师

  监督电话:0351-7553141

  咨询电话:0351-755310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附件1: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附件4: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docx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