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2023-04-17 09:44:20   地区:山西   浏览:0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1年6月由省编办批准在原山西省卫生防疫站、山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山西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的基础上,通过调整和优化组合组建成立的综合性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隶属于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全额事业单位。作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其主要职能是:疾病预防控制及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预警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消除疾病的各类危险因素,保障全省人民的健康与卫生安全服务为己任。

  根据我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就我中心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

  (七)2023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