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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
2023-04-11 16:35:31   地区:海南   浏览:0

  (6)学历认证书;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有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8)《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9)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10)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3.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递补名单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期不少于3天)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如身份证和社保卡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可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单位室务会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时间内将核准材料报送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