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汕尾市海丰县纪委监委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2023-04-07 15:32:31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丰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用于辅助县纪委监委开展日常工作。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海丰县纪委监委政府聘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恳务实,踏实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抗压能力强,适应经常性加班工作。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4月10日至2005年4月9日期间出生)。

  (六)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等资格证书。

  (七)鉴于纪委监委工作特殊性,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10.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辅助工作情况的。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海丰县委大院内县委大楼三楼县纪委监委干部室,联系电话0660--6600079。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四)报名材料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招聘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3年海丰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政府聘员岗位表》),如实填写《海丰县县直单位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可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并在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待公布面试名单时一同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的名额以1:3的比例,依分数高低为序,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合成后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聘用名额以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