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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面向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04-06 17:53:5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3.失信被执行人;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4.未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相关单位不愿意解除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6.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119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至4月21日下午17:00。

  宣传地点:琼台师范学院、江西师范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

  报名方式和宣传点的设立、调整取消、现场报名时间将综合实际情况而定,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随时进行调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1.请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寸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须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师范类或教育类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同时提供其就读全日制本科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

  2.资格初审期间,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自行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因无法按时补齐、修改报名材料等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4月21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4月21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4月21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增人员报名。已报名且在2023年4月21日12时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3.报名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录用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

  (一)笔试

  1.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具体地址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综合能力。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考试作弊者取消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