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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2023-04-06 17:54:10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安排等实际情况举办多场考试活动,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实际通知为准,可及时从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了解最新情况。

  (二)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南宁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2023届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成绩等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2739233635@qq.com。

  2.现场报名:已在网上报名人员仍需持报名表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招聘会(具体时间地点关注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进行材料核实方可完成报名。

  招聘小组按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报名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1:2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者取消岗位招聘。

  (三)笔试

  招聘小组视报名情况,由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指定地点开展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小组通知(电话或短信息)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笔试考试总分:100分。

  (四)面试

  笔试后原则上从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至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有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者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时间视笔试结果实际情况确定,由招聘小组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形式为试讲,总分100分。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

  3.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订三方协议人选。

  (六)签订就业协议

  按各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以南宁高新区教育局名义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七)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被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人选由南宁高新区考察工作小组进行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证书(件)原件等情况进行复查。如在考察中出现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档案查询中有影响招聘的情况,或相关资格条件不符合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体检

  考察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九)公示及聘用

  从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和对应拟聘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有异议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重新研究是否予以递补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公示无异议者,呈报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审批后予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