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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简章
2023-04-06 17:54:10   地区:广西   浏览:0

  南宁高新区为教育部“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区、广西中小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创新实验区。现有承担义务教育的公办中小学18所,公办幼儿园6所。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均处于南宁市建成区范围内,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为了及时补充南宁高新区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计划面向2023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55名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校教师45名、幼儿园教师10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21名、实名编制3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本次所有招聘岗位报考时不指定招聘单位,报考人员须服从高新区工作安排,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确定,具体招聘单位经高新区党工委研究确定后在公示阶段进行公示。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六)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非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及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应在现场报名当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南宁高新区教育部门负责解释。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参加过2021年、2022年南宁高新区各类招聘被列入拟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公告信息发布

  1.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4月6日;

  2.招聘简章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宁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gxq.nanning.gov.cn/)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