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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黔西南州兴义义龙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91人)
2023-03-29 09:49:1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9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市(区)直部门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区)直部门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统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卫生健康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位的资格初审,由市招聘办从市教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4月8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改报。如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相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于4月9日17:00前须本人向市招聘办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由资格初审单位进行修改,其他信息有误的,如未影响报考资格不再进行信息修改。

  (3)2023年4月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报考人员再次提交确认后,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所有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0日17: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进行职位改报,改报职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1日17:00前。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8日09:00至5月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加分确认及审查

  1.加分审查工作由市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及相关事宜由市招聘办在“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gzxy.gov.cn/gzxysite/xysrsj/)”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相互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以上网站发布的信息而造成本人不能加分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中给予相应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加分标准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获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获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3)“兴义户籍或户籍地(或入伍时户籍地)在新桥镇、德卧镇、龙广镇、木咱镇、雨樟镇或由兴义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按照部队规定服满现役的退役士兵”报考其他职位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审查期间须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报名信息表》及《加分申请表》各一份,并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