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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张家口张北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4名)
2023-03-27 11:14: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单位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张北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4日至2005年4月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4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部分岗位仅限具有张北县户籍的考生报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为具有张北县户籍:①应聘者本人具有张北县户籍;②应聘者的父母具有张北县户籍;③应聘者的配偶具有张北县户籍;④应聘者配偶的父母具有张北县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印发、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修订)进行体检。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7.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4月4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和在张北县服务且2023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从张北县入伍(含生源地)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张北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张北县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请在工作学习经历中注明服务基层项目、冬奥会冬残奥会、应征入伍相关经历,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报考错误的,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