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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3人)
2023-03-24 09:44: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卷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试卷及答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四)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五)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将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其中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因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有关通知和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面试组织实施和资格复审递补的前提下,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迟参加资格复审的时间。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资格复审通知有关要求,于规定的日期在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

  2.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应聘岗位必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有效;

  (3)应聘相应岗位所需的资格准入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及其它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附件4);

  (6)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仍在存续期内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附件5)。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材料的,需在资格复审阶段签订承诺书,并务必于体检结束后5日内补交同意报考材料;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