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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73人)
2023-03-24 09:44: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参照上述办法认定。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签署《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大学(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须逐一对照报考岗位需具备的条件,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需要说明的问题:须对照岗位要求,填写是否符合该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平等其他条件;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填写个人档案存放地及存入时间。

  报考定向招聘“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应上传经签批同意的《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参加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推荐表》扫描件(附件2)。

  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提交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递补等重要事项的通知。

  (二)应聘资格的初审

  应聘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派人监督指导。

  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