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年呼和浩特市教育系统招聘教职工简章
2023-03-24 09:45: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9)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呼和浩特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

  (10)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名资格的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名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教师岗位采取讲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教辅岗位(校医、会计等)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组成,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日语等语言类教师岗位报名人员应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相应语种进行面试。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

  (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不得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从符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条件的人员中,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后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在指定的体检机构中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者与体检医生有回避关系的,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对于因个人原因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岗位需要,需在体检阶段对报名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供招聘单位参考使用。

  报名人员对当日、当场不能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报名人员复检。

  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指导。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