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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3-24 09:45: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2.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应聘岗位必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http://www.chsi.com.cn)《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够按期毕业的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有效;

  (3)教育部发放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所需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成绩单公证材料;

  (4)所学专业为自设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应聘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须提供由毕业院校(系、院、部)教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仍在存续期内的,需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同意报考材料的,需在资格复审阶段签订承诺书,并务必于体检结束后5日内补交同意报考材料;

  (7)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属于“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在档案保管部门存放档案的,还应明确存入时间;

  (9)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呼和浩特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6)、《面试语种确认书》(附件7)各1份。

  (10)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明确的其他材料和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的材料。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六、面试

  (一)面试由各级卫生健康委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面试实施方案,报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三)面试可以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也可以用蒙古语回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回答,不能混用。应聘人员用蒙古语回答的试场,必须配备两名蒙古语翻译人员。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方可进行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