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3-24 09:45: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五)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3月31日17时。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4月1日12时。缴费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4月1日17时。报名缴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及改报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时-17时。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签订《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且不在最低服务期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档案关系保留单位和存入时间。

  5.鉴于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应聘者需及时查阅《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后续增补的专业,查阅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及后续增补的专业,核实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其他专业目录及新旧专业对照目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专家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认定结果于资格初审结束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名条件对待。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认定参照上述办法。在考察阶段,学院将根据该应聘人员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直各招聘单位及旗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