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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24 11:47: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为保障2023年秋季我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办学的师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人社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要求,现

  将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共招聘103名教师。

  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等资格条件。报考者的学历(学位)、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其中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四)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五)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已在编教师和龙岩市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已签约录取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

  1.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应聘人员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或县、区);4月30日,笔试。

  2.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新任教师岗位,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加分按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累加,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为准。此类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须在简历栏标注参加服务项目类别,并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向龙岩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书面笔试加分申请(见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网络报名时,未在简历栏标注,之后才提交材料的,一律不予认可。

  3.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视情况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