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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3-24 09:45:2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8.笔试成绩政策加分: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9.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学院负责,复审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和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学院会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和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网站上发布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经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获取);

  (4)教育部发放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所需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成绩单公证材料;

  (5)所学专业为自设专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等,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相似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仍在存续期内的,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

  (8)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旗市区以上(含旗市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满,尚未取得服务项目证书的须提供服务项目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具体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起止日期、考核意见、服务单位名称、出具证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属于大学生退役士兵的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9)报考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需提供符合高校毕业生条件的证明材料;

  (10)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1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23年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研究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呼和浩特市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教职工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12)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其中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1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工作人员会当场将面试通知单发放给本人,通知单中会明确说明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的证件及相关面试要求;

  (14)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及时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现场资格确认提供的资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