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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3-03-24 09:45: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一、单位简介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于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先后由10所院校合并组建成立,是呼和浩特市直属的一所综合类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始于1907年的归绥师范学堂,至今已有116年办学历史。学院紧紧围绕产业办专业,现有招生专业60个(其中包含6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涵盖15个专业大类、20个科类,其中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自治区级示范专业6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9个、“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28个,形成了教育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是自治区“双高校”“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人。具体岗位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下列人员: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5人。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满2年)6人。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7日(不含)至2005年3月27日(含)期间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2023年3月27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3年3月27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3年3月27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曾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或曾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项目人员”,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