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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忻州忻府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24 09:51:39   地区:山西   浏览:0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人员,不能报考。

  3.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4.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聘报名后至聘用之前,期间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忻州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

  报名时间:2023年3月30日8:00至2023年4月3日24:00。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结果在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至2023年4月4日12: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本次招聘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的规定执行。

  报名结束后未达1:1被取消的岗位和名额,可将其招聘名额调剂到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因报名人数少无法调剂的,核减其招聘名额。

  所有因报名人数不达1:1被调剂和取消招聘名额的岗位,在忻府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zxfq.gov.cn/)发布招聘名额及岗位变更公告,同时,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考生。

  报名者所报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具体改报时间和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名序号是报名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4月4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5月9日至5月13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