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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忻州忻府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24 09:51:39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9号),根据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忻府区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名额及地址

  本次招聘的单位有忻府区卫健系统所属事业单位10个,招聘名额70名。其中:长征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9人,地址:忻府区慕山路与健康西街十字路口西南;新建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5人,地址:忻府区光明东街和谐家园院内;秀容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4人,地址:忻府区东大街77号;董村镇中心卫生院招聘4人,地址:忻府区董村镇董村;忻口镇卫生院曹张分院招聘5人,地址:忻府区忻口镇中曹张村;忻州市中心医院招聘31人,地址:忻府区光明东街;忻府区疾控中心附属医院招聘2人,地址:忻府区学道西街43号;忻府区妇产医院招聘3人,地址:忻府区怡居苑B区;忻府区口腔医院招聘3人,地址:忻府区新建南路17号;忻府区中医院招聘4人,地址:忻府区怡居苑B区。具体招聘岗位、名额等详见《忻府区2022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2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或单位进行认定。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等文件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用于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