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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3-03-23 11:35:3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依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公开招聘考试收费12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2023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事宜。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笔试结束后20日内发送电子邮件至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xamrsks@163.com),经审核确认后,退还报考费。

  (四)笔试开考比例

  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在同一招聘单位内部项目人员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将取消和减少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横向调整为一般岗位。一般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因报考被取消的项目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一般岗位报名时间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被取消的一般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事宜。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五)笔试

  1.分类笔试命题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科,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中小学教师类含2个子类,分为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试卷语种,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不使用已选择文字和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

  4.根据相关政策,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成绩=笔试综合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各旗县市教育局和盟教育局分别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