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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兴安盟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3-03-23 11:35:3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5.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简章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兴安盟教育局网站(http://jyj.xam.gov.cn)发布。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

  2.报名时间为:“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3日9:00至3月24日17:00,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3月25日11:30,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3月25日17:00,岗位调整时间2023年3月26日-27日;一般岗位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9:00至3月30日17:00,审查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11:30,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17:00,岗位调整时间2023年4月2日-3日,逾期不候。

  考生报考的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的,可在相应的时间进行改报,逾期不候。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报名期间,各审查部门要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人员进行网上在线咨询。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各旗县市教育局、盟教育局分别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单位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