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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理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33人)
2023-03-20 09:56: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后续手续。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

  (七)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资格复审不再比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视为报考人员违反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须自觉遵守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依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四)此次招聘工作接受上级组织、人社部门的指导,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理人社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所获取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招聘岗位的学历与学历性质、专业设置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专业名称的规范性及准确性、笔试试题类别和考生身份要求等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并负责对社会及考生解释,受理群众的咨询和举报,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