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03-20 10:09:0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生态环境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1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12人、高校毕业生17人。

  一、单位简介

  (一)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下设12个副处级驻盟市分站。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评价和环境统计的技术支持。承担全区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执法监测的质量核查与抽测。承担全区生态监测网技术支撑。开展生物监测及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承担生态保护监管、补偿的技术支撑。承担全区水环境监测网技术支撑。组织开展全区地表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跨国界水体的水质监测与评价。承担全区大气环境监测网与机动车尾气监测评价的技术支撑。承担自治区农村环境监测的技术指导和分析评价。承担自治区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监测网技术支撑与指导。承担全区环境应急监测、实验室分析检测的技术支持。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活动期间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监测。

  (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政策、制度、技术、方法、规范、地方法标准等基础性研究。开展生态环境污染防治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应用与推广。为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三)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各类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和“绿色”创建相关工作。参与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新闻报道、舆论监督、舆情监控及中国环境报内蒙古记者站相关工作。负责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新媒体运维。承担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和干部培训相关工作。

  (四)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拟订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政策、规划。承担碳排放履约与考核、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技术支撑工作。拟订自治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排污权交易管理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全区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和储备的相关工作。拟订自治区排污许可制度和管理措施。承担全区排污许可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碳排放统计核算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领域基础研究和宣传工作,协调盟市开展相关技术工作。承担全区温室气体减排、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和排污许可等平台的相关技术工作。

  (五)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承担自治区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区土壤、农村牧区、农牧业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固体废物、重金属、尾矿库、有毒有害化学品物质突发污染环境及土壤生态环境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处置的技术支持工作。

  (六)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技术支持中心。是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承担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技术支持和事务性工作,协助提出并做好例行督察、“回头看”督察及专项督察协调保障、边督边改和督察整改等工作方案并提出工作建议,为各盟市落实督察整改提供技术支持。承担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效果评估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执行情况评估,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策制度建设相关建议。协助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公室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的行政辅助和技术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