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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78人)
2023-03-19 10:27: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笔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在2023年5月1日9:00至2023年5月7日10:30,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五、笔试

  岗位是否笔试具体看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考试类别

  本次笔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二)笔试科目

  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三)笔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5月7日: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具体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成绩公布后3天内接受考生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五)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由州人社局综合确定全州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具体公布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红河人才网另行公告通知。

  (六)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办理程序: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分别到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2.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指定时间前将《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情况备案表》报红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时间前将《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加分情况汇总表》(附加分证明材料原件)报红河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复审后办理加分手续。

  办理时限及加分情况届时在红河人才网公告。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

  (一)只笔试不面试的岗位(含先初试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含先初试岗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免笔试需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详阅《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附件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人社部门安排,持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