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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公告
2023-03-17 11:48:38   地区:江苏   浏览:0

  备案制教师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等方面与事业编制教师同等对待,与事业编制教师同岗同酬;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聘用期内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6936116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

  0523-86965070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6966546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社会事业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m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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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教师岗位表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