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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贵港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3-03-17 08:54: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复查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于2023年7月15日前。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一般于2023年7月22日前。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3年度贵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毕业证。

  (3)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报考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未能提供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6)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7)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专设岗位,报考人员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三)面试通知

  发布面试公告:2023年8月8日前。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网址发布公告并通知参加面试考生。

  面试通知发出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但必须进行资格复查并公布名单后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出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方式

  1.市直学校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所属学校的面试工作分别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同级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3.中小学教师岗位招聘采用说课或讲课(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4.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1人。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随机抽取考官、考场。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6.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漏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7.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张榜公布。

  八、考核

  (一)根据面试分数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市直学校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及方法”、港南区覃塘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港北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设计”、桂平市和平南县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免笔试岗位人选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再次并列时,市直学校以面试中“教学过程及方法”、港南区和覃塘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港北区以面试中“教学过程设计”、桂平市和平南县以面试中“说教学过程”分数高者进入考核。

  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布。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