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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黑龙江省商务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3-03-16 20:24: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考官由7人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及格分数为60分,不及格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及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比,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一)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签约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学校、主管部门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国家省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均通过学校、主管部门省供销社联合社网站发。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4、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商务学校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1-57624853

  考务咨询电话:0451-87650293

  监督电话:0451-84616821

  (上述电话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特此公告。

  岗位计划表

  笔试政策性加分考生需要提供审核材料表

  关于岗位专业的说明

  公开招聘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指导。以下情况可以报名:

  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