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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工读学校(社会实践教育中心)招聘实施方案
2023-03-14 15:47: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2.网上审核与缴费

  在有效时间内报名且审核通过人员于3月20日9:00-3月26日16:00完成网上缴费。

  报名确认截止后,如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此次该岗位招聘。

  3.打印准考证(2023年4月6日9:00-4月8日9: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2023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如因不可抗力有变化,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考试时考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于规定时间到相应地点参加笔试,缺少任一证件均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

  笔试内容为应聘教师岗位的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未按时参加笔试视为本人放弃应聘。笔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个人登录界面进行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学校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

  2.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个人简历及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由所在院系出具加盖公章的在学证明,内容包括入学和毕业时间,生源地,政治面目);

  ④2022届、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社保证明)或个人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⑦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时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并在报到前提供原件,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以上材料学校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列。

  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的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3.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来我校进行面试。

  地点:河西区渌水道10号(微山路与渌水道交口)

  面试人员应按面试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分为模拟授课和现场答辩(报考专门教育岗位的只进行现场答辩),模拟授课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现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和学生教育管理能力。考官根据面试人员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和答辩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及格线,超过及格线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退役军人优先,成绩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