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市工读学校(社会实践教育中心)用人需求,确保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津退役军人局发〔2022〕5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工读学校(社会实践教育中心)是市教委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在河西区渌水道与微山路交口,占地面积27096.5㎡,具有现代化的多功能报告厅、特色的法治教育场馆、劳动教育教室、文体活动场馆等设施,2021年6月被市教委认定为“天津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现阶段主要任务为承担天津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突出体验感悟、手脑并用、合作探究、创新创造。积极探索符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的劳动教育内容,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安全适度的课程体系,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劳动实践基地教育模式。学校现已开设智能制造、烘焙、烹饪、织染、陶艺、研磨、纸艺、建筑体验等10余门劳动教育课程。
二、招聘原则
我校2023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校2023年拟招聘劳动教育教师3名,专门教育教师2名。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工读学校(社会实践教育中心)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专门教育事业,热爱劳动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2023届本科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可先参加考试,若通过招聘,在报到前需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7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jy.tj.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网上审核与缴费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9:00-3月24日16:00)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有关链接报名。报名时学历应从初中起如实填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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