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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3-03-14 15:30:4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公示期满后,聘用单位填写《乌兰察布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员备案表》,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3.聘用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引进聘用合同。引进聘用合同中,聘用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引进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聘用合同规定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员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选调),未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调离乌兰察布市。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

  4.引进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国外留学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六、调剂

  本次人才引进是否进行调剂聘用需经市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引进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应聘人员对《人才引进计划表》中引进专业范围、引进对象等内容需要咨询时,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人才引进工作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届时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另行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474-8320213,8325917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474-8246513(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

  纪检监督电话:0474-832108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xlsx

  附件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xlsx

  附件3-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大学名单.xls

  附件4-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x

  附件5-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docx

  附件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员会组织部

  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