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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3-13 09:44:43   地区:江西   浏览:0

  (2)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关于“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说明: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4.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具体考核公告发布的时间。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到具体考核公告发布的时间;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6.关于“限应届毕业生报考”,除2023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另行公告。

  (二)招聘考核时间、地点、考核方式另行公告,招聘计划数随着招聘进程实时进行调整。请广大考生关注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各招聘单位官方网站。

  (三)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附件1:赣州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二0一九年一月版)

  附件3:关于中医(博士、硕士)专业学位领域及代码的说明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