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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023-03-09 11:39:3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进一步提升呼和浩特市公共卫生及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人才12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2023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需求岗位规定的条件及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标准。

  4.本科、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3日(不含)至2005年3月13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3日(不含)至2005年3月13日(含)期间出生。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

  2.2023年9月1日及以后仍处于执业医师规范化培训期内的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报考人员。

  3.呼和浩特市区域内在职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时间为报名结束前,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为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三、引进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及呼和浩特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引进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时-3月26日17时。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名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及后续增补的专业;研究生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3)鉴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型学科、国外学科等,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为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且该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建议报名人员于报名开始后的前七天内报名并提交审核,如实填写本人专业(以毕业证专业名称为准),及时查阅报名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反馈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