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重庆市大渡口区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3-03-06 14:34: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2023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医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卫生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的认定,以在最高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3月12日9:00—3月15日17:00期间,登录http://wlexam.com:7816/ddkedu/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荣誉表彰(获奖)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每张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jpg格式,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整洁、清晰、无扭曲)按《报名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4)所列材料名称命名后逐一上传(如“1.身份证”“2.毕业生推荐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招聘方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上传的信息,对照岗位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报名结果。报考人员请于网上报名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3月16日18:00以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名额数之比达到8:1(含8:1)的,须对此岗位报考人员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