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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武清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03-03 15:13:22   地区:天津   浏览:0

  为满足武清区卫健系统补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2023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59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的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确定;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现为武清区卫健系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武清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3年3月1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武清区政务网(http://www.tjwq.gov.cn)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7:00。

  缴费时间:3月10日9:00至3月16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高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3月17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办理时间:2023年3月10日9:00至2023年3月16日17: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咨询电话:28013603。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岗位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医学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试卷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