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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选聘职员公告
2023-02-24 11:29:46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届时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体检结束后30日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重点考察政治表现,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核实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考察及提供个人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未获选聘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按约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签订聘用合同

  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3年期限的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3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九)其他事项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选聘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联系咨询电话:0755-84622541。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