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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选聘职员公告
2023-02-24 11:29:46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深圳市坪山区公园管理中心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聘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和职位

  (一)选聘范围

  报名首日(即2023年3月6日)前通过全日制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符合公告及选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选聘职位

  选聘专业技术岗职员1名,按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具体岗位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公开选聘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深人社规〔2019〕9号)规定的职员选聘条件。

  2.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

  3.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3月6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报名者须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三、选聘程序

  本次职员选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选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3月06日9:00至2023年03月08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打包并以“姓名+手机号”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lufen@szpsq.gov.cn)。

  3.报名时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和扫描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证明本人符合选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相关研究成果等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查,通过查阅资料等办法判断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按岗位拟聘用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则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

  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szpsq.gov.cn/)公布。

  (三)面试

  1.时间:报名结束后2周内根据入围面试人数确定具体时间。

  2.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形式(具体视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考官7名,考官组成人员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相关规定执行。考官评价采取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深圳市坪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面试具体组织工作。

  4.入围体检人选确定: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拟聘用名额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