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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余市分宜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02-21 14:38:50   地区:江西   浏览:0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党代会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加大紧缺短缺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助推我县人才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并报请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今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部分各类急需紧缺人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引进计划

  2023年经新余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5人计划,其中:卫生类事业单位计划引才8名,县直其他事业单位引才计划27名。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并且符合岗位设置要求;

  2.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大学本科为第一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学习),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仅限分宜县卫生系统三个医院同时招聘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外,其他岗位只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人员、不招聘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资格人员);

  3.硕士研究生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应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分宜县行政区域范围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在分宜县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服务期的协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团籍或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4.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才待遇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等需前往我县,按省外1200元/人、省内600元/人的标准提供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在管理岗位上的,可以聘用八级职员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取得相关技术资格的可以聘用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对表现优秀的,符合提拔条件的,优先提拔为事业编副科级领导干部。适时择优组织公开选拔考试,选拔到乡镇担任班子副职。

  3.县直事业单位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其配偶或子女,属县外体制内在编在岗人员的,根据现有身份、专业,按照“对口对应”原则,结合拟接收单位实际,可以择优调入安置1人;可按政策入住人才公寓;在分宜县购买首套商业住宅的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子女在分宜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自主择校就读。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上午8:00至2023年3月10日下午17:00截止。

  2.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需在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中下载报名表,一人限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主题必须标注“姓名+专业+应聘单位+岗位”。报名邮箱:fyrsj581@163.com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

  4.资格审查:实行现场资格审查。

  A、资格审查地点:分宜县行政中心209室(分宜县人社局会议室),如果更换资格审查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