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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市北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6人)
2023-02-21 14:43:32   地区:天津   浏览:0

  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北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报到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市退役士兵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等;

  注意: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1日至2005年2月21日期间出生);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北辰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及《天津市北辰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指南》。报考人员从2023年2月16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及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jbc.gov.cn/)进行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计划表。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慎重报名。在此提醒各位考生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可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