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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2023-02-20 15:15:18   地区:天津   浏览: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辅导员、外事翻译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国家优秀骨干高职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同时,学院还是国家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教育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建天津滨海新区现代物流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高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基地;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学院位于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269号。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8人,具体招聘条件见《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除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等条件外,应聘人员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如《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将高级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至日期。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2月2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9.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10.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生及2021、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人员;

  11.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具有相应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人员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招聘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2月16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交通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www.tttc.edu.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请考生自行持续关注,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