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2年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公告
2023-02-14 16:53:45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国家级骨干高职学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河北省“双高计划”高水平学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石家庄市裕华区,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始建于1909年的"直隶补习学堂",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教职工600余人,在校生近17000人,设有45个专业,建有九大实训基地,36个实训中心,服务面向涵盖化工、医药、生物、轻工、机电、计算机、管理等行业,毕业生广受社会赞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我校拟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0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使用人员总量控制数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对于港澳台居民,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12月31日尚未毕业的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ebcpc.cn)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hebcpc.cn/rczp.htm),点击网页左侧“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后,按照招聘计划中相关岗位提交个人申请及相关证书材料,不接收其他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