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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招聘博士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02-07 11:07:19   地区:江西   浏览:0

  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是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直属的副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教育宏观战略和政策研究、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教育融媒体建设和科技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推广等职责。为更好地适应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我院拟于2023年公开招聘6名具有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教育科研事业。爱岗敬业,具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2.具有岗位所需学科系统的专业知识,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研究分析方法和技术,熟练掌握至少一门外语。

  3.具有较高的研究能力(以研究成果等为依据),对教育研究事业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发展潜力。

  4.具有科学调研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数据质性(定量)分析处理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处理能力。

  5.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科研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教育研究专业技术岗

5

哲学类(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教育学类(0401)、心理学类(0402)、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教育管理(04510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教育融媒体建设专业技术岗位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0812)、计算机技术(08540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备注:

  1.国(境)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以上岗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

  3.报名人员请注意区分学硕、专硕代码,不得报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应聘人员最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7.学术成果突出、学术能力较强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近3年内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者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可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