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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县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定向招聘军人随军家属公告
2023-02-06 16:29:57   地区:辽宁   浏览:0

  (2)笔试时间:2023年2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盘锦高级技工学校(原盘锦市石油化工技工学校)。学校地址及乘车路线: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三厂),兴隆台区乘5路,双台子区乘2路公交车,“石化技校”站下车,往西走100米,路北即是。

  (4)笔试要求:报考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允许入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在开考1小时后可以提前交卷离开考场,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在笔试成绩高于40分以上(含40分)的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等。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情况评定考生每一要素的得分,并合成总分。在7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保留5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经评委会审核无误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要求:参照有关规定,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面试的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适时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

  3.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形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双台子区或兴隆台区所属国有企业岗位的,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由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后的岗位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于考察不合格着取消录用,考察后的岗位缺额,则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者,由盘锦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