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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盘锦市县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定向招聘军人随军家属公告
2023-02-06 16:29:57   地区:辽宁   浏览:0

  按照市政府要求,根据《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精神,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组织实施定向公开招聘2022年度军人随军家属到盘锦市县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2年度军人随军家属。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县区事业单位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3年2月6日(含6日)。

  2.县区国有企业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不限。

  三、招聘数量

  (一)盘山县所属事业单位1名;大洼区所属事业单位1名。

  (二)双台子区所属国有企业1名;兴隆台区所属国有企业1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考核的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和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7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2022年度军人随军家属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报考双台子区或兴隆台区所属国有企业岗位的,不受开考比列的限制),达不到1:2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3.报名地点: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科221房间(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6号)。

  4.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盘锦市县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定向公开招聘2022年度军人随军家属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可以下载打印)1份。登记表应聘人签名处必须是手写签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底色为蓝色(或红色)的2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报名成功后,当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要求或考生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笔试前,设定合格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双台子区或兴隆台区所属国有企业岗位且笔试成绩高于40分(含40分)的报考者,无需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进入体检。